6.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十一條規定,農田水利會因興辦水利事業,需用工程用地時,應如何取得?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應先向土地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協議承租或承購;如協議不成,得報主管機關依法徵收。如為公有土地,得申請承租或承購。
原提供為水利使用之土地,應照舊使用,在使用期間,其土地稅捐全部豁免。
詳解
先向土地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協議承租或承購;如協議不成,得報主管機關依法徵收。
如為公有土地,得申請承租或承購。
原提供為水利使用之土地,應照舊使用,在使用期間,其土地稅捐全部豁免
詳解
私人用地 :協商承租 承購 ,或由主管機關依法徵收
公用土地: 承租承購
詳解
1.應先向土地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協議承租或承購;協議不成得層請中央主管機關依法徵收
如為公有土地,得申請承租或承購
2.原為水利使用之土地,應照舊使用;使用期間,其土地稅捐全部豁免
詳解
2農田水利會因興辦水利事業,需用工程用地時.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若土地為公有地得向機關相關人或代表人承購或承租
土地之私有土地及有典權人承購或承租
詳解
應先向土地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協議承租或承購;如協議不成,得報主管機關依法徵收。如為公有土地,得申請承租或承購。
詳解
詳解
農田水利會因興建或改善水利設備而必須之工程用地,應先向土地所有權人或他向權利人協議承租或承購;如協議不成得報向主管機關依法徵收,如公有土地得申請承租或承購。.
詳解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1條規定
農田水利會因興建或改善水利設施而必須之工程用地,
應先向土地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協議承租或承購,如協議不成,得報主管機關依法徵收。
如為公有土地,得申請承租或承購。
原提供為水利使用之土地,應照舊使用,在使用期間,其土地稅捐全部豁免。
詳解
應先向土地所有權人或他項權利人協議承租或承購;如協議不成,得報主管機關依法徵收。如為公有土地,得申請承租或承購。 原提供為水利使用之土地,應照舊使用,在使用期間,其土地稅捐全部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