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6 關於行政院與立法院關係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
(B)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C)除有正當理由外,參謀總長無應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之邀請到會備詢之義務
(D)行政院得向立法院提出覆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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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7), B(239), C(5465), D(600), E(4) #1569924
統計: A(217), B(239), C(5465), D(600), E(4) #1569924
詳解 (共 10 筆)
#2141536
釋字461
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問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免予答覆。
憲法§67
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
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262
0
#2716183
80.下列何者無須到立法院之委員會備詢?
(A)司法院院長
(B)行政院院長
(C)考選部部長
(D)參謀總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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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716184
62.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四六一號解釋,下列何者於立法院委員會邀請到會備詢時,原則上有應邀說明義務?
(A)參謀總長
(B)考試院院長
(C)監察院院長
(D)司法院院長
30
1
#2716185
41.依大法官釋字第四六一號之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就行政系統而言,參謀總長是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
(B)參謀總長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須以部會首長之身份接受立法委員之質詢
(C)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人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者外,對立法院各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參謀總長即屬此例
(D)對於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各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得不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之規定,受邀備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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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716169
6 立法院委員會邀請政府官員到會備詢,下列何者可拒絕之?
(A)參謀總長
(B)法務部部長
(C)警政署署長
(D)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24
0
#2716173
8 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67條第2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下列人員如受邀請,何者有應邀說明之義務?
(A)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委員
(B)銓敘部政務次長
(C)考試院院長
(D)司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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