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被推定為婚生子女之人,縱與其法律上之父無生理上之關係,於被否認婚生前,彼此是否有血親關係?
(A)有自然血親關係
(B)有擬制血親關係
(C)無任何血親關係
(D)視生父之意思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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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39), B(1234), C(368), D(52), E(0) #137393
統計: A(3039), B(1234), C(368), D(52), E(0) #137393
詳解 (共 10 筆)
#436461
民法第 1063 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本題出處在民法親屬篇第1063條第1項,說明如下:
1.所以該題題意內容既然已經是指明其被推定為婚生子女,自然也就成為所謂的『自然血親』。
2.『自然血親』意即夫妻間所共同生下之子女。而『擬制血親』則是夫妻共同認養的子女,或夫妻之一方所認養之子女。
3.因此本題前面既然已經說明『是被推定為婚生子女之人』,所以應被推定具有『自然血親』。
4.而此題題目中也提到是『推定』二字, 所以該父親可以舉證該子女並非其所生喔!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本題出處在民法親屬篇第1063條第1項,說明如下:
1.所以該題題意內容既然已經是指明其被推定為婚生子女,自然也就成為所謂的『自然血親』。
2.『自然血親』意即夫妻間所共同生下之子女。而『擬制血親』則是夫妻共同認養的子女,或夫妻之一方所認養之子女。
3.因此本題前面既然已經說明『是被推定為婚生子女之人』,所以應被推定具有『自然血親』。
4.而此題題目中也提到是『推定』二字, 所以該父親可以舉證該子女並非其所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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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386
推定為婚生子女,自然也就成為所謂的『自然血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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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950
被"推定為婚生子女",在被推翻推定前,自然該子仍是這位法律上之父的"婚生子女",儘管與"法律上之父無生理關係",但是只要未提出證據推翻前法律的"推定"關係前,仍是"有血緣關係的婚生子女"。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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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81
哀沒辦法啦~法學大意就是叫你不要大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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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38
沒注意,上面已經說是推定了,還選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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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468
這題還算好的…看看現在101的新題目…拿來和101初等的比…真是小巫見大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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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083
最佳解下面第2點關於擬制血親的說明
認養應改為「收養」才對
(認養是用於認養小貓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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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5
哈XDDDDDDDDD
同上!看題看太快,完全沒有了解到意思就選到B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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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00
題會沒看仔細會直接選C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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