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則行政責任部分如何處置?
(A)刑事既然無罪,行政部分不必追究
(B)刑事不起訴書認定之事實拘束行政機關
(C)應追究甲違反土石採取法之行政責任
(D)應追究A 公司違反土石採取法之行政責任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9), B(142), C(983), D(4856), E(0) #453840
統計: A(69), B(142), C(983), D(4856), E(0) #453840
詳解 (共 10 筆)
#870532
地檢署檢察官認定甲(A 公司代表人)不成立竊盜罪而作成不起訴處分。
所以甲應該無故意或重大過失
行政罰法第15條之後段規定是行為人如有故意或重大 過失時,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方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醬只需追究A公司之行政責任即可
以上~~ 個人見解,不對的話,請指教
124
4
#1335313
刑事部分 甲獲判無罪 所以可見甲無故意或重大過失 行政罰部分就只需追究私法人A公司部分 不必再論處甲了
52
4
#1259339
最佳解已有說明
原則處罰公司例外董事或其他代表權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才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35
1
#752133
請問追究A公司而非甲的行政責任,是否依據行政罰法第7條第2項之規定?
行政罰法第7條第2項
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29
0
#749698
不起訴了
所以回歸行政罰
16
0
#850882
依題意,檢察官認定甲不成立竊盜罪,所以可以推論甲為行為人?
依行政罰法七條二項,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其他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其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或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等組織之故意、過失。
再依行政罰法十五條一項 自己責任
| 私法人之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之人,因執行其職務或為私法人之利益為行 為,致使私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處罰者,該行為人如有故意或重大 過失時,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並受同一規定罰鍰之處罰。 |
這樣推究是正確的嗎?
15
0
#1293903
行政罰法
s7條 2項 (前段)適用的是(法人)
s15條 此條規範是適用(私法人) <- 指的是公司
14
1
#1210056
地檢署檢察官認定甲未成立竊盜罪,因此代表甲無盜採砂石行為的成立。所以之後僅須追究a公司之行政責任即可
13
1
#861054
C不能嗎?為何不是甲的行政責任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