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A 為某具有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之所有權人,對於該筆土地,其無法為下列何種行為?
(A)將土地予以出售
(B)將土地設定抵押權
(C)將土地出租他人使用 
(D)向無權占用之他人主張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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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0), B(771), C(3571), D(1272), E(0) #453823

詳解 (共 10 筆)

#724438

所謂既成道路,即是具有「公用地役關係」的道路,由地主提供有通行必要的公眾無償使用,地主則可享有稅賦優惠,無須繳納地價稅、田賦、遺產稅。地主享有稅賦優惠

一 旦成為既成道路,地主仍握有土地所有權,但依法不可以訴請收回土地,或在道路上進行違反供公眾使用目的的行為,例如自行搭建圍牆、花園、路障、籬笆或將土地出租他人使用等。

221
2
#1022976
(102高考法制)
2 A 為某具有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之所有權人,對於該筆土地,其無法為下列何種行為? 

(A)將土地予以出售 
(B)將土地設定抵押權 
(C)將土地出租他人使用  
(D)向無權占用之他人主張不當得利
若將既成道路出租他人使用,會妨礙原公物使用之目的

(102高考)
2A 與 B 共有某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對於該筆土地,其無法為下列何種行為? 

(A)移轉所有權 
(B)設定負擔 
(C)拋棄土地所有權 
(D)分割共有物
共有公用地役關係的既成道路,若分割共有物會造成公物關係破滅
 
105
1
#748195
補充最佳解:不能出租供他人"使用",是因為他人可能也會搭建圍牆、花園,或蓋房子,會妨礙公眾通行.
很多考生沒注意到"使用"二字
69
1
#725249
(D)向無權占用之他人主張不當得利    既成道路僅供公眾"使用", 而非占用, 土地所有人仍能主張對該道路有所有權, 向無權占用人主張不當得利.
47
1
#1059039
既成道路雖然不能另作他用,但還是有他的利益效果的。
比如蓋房子的建敝率、容積率。可以加上既成道路的部份
土地100秤,有10秤是既成道路,那蓋房子可以蓋到50秤的大小(50%是上限)
如果10秤不算,則最多就45秤。所以就算是既成道路也有他的利益所在。

但是租呢?租給人就是要讓人使用,問題是既成道路不能供其他用途。
所以承租人跟本沒有可獲得利益的空間,那該契約不應該成立。
(正常人會想租一個不能用的地方?這樣算是被騙吧,直接防止被騙的機會)
免的有人說土地要出租,承租人發現不能用?怎辨?

所以可以買賣、設定抵押(只要是擁有就有實質利益)。但不能影響既有使用功用。
但是不能出租或分割(分割就變成新的地,既成道路的「既成」條件破滅變私有地了)
35
2
#2715023

既成道路具有公用地役關係公眾使用為目的不得將土地出租他人使用

30
2
#830971
出租是要給他方使用收益,但是公用地役關係的土地並無使用收益權能,所以是以不能的給付為契約標的,租賃契約無效。
25
1
#791656
買賣,只是所有權的移轉,買方單然是獲得所有權,
換言之,買賣是與用益物權(使用物權)不同,
自然可以做買賣!!!!!!

7F的,簡單來說,買方要怎麼使用是他的事,賣方只是移轉所有權
24
1
#838815
出售具有公用地役關係的土地時,對方會買到一塊不能使用收益的土地,所以會很便宜
24
1
#880659
最高法院 88年度台上字第 698號民事判決:「查
公用地役關係並非私法上之權利,乃私有土地而具有公共用
物性質之法律關係,與民法上地役權之概念有間,並不以登
記為成立要件,倘私有土地具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時,土地
所有權人行使權利,即應受限制,不得違反供公眾使用之目
的,排除他人之使用。」
在釋字第七0五號解釋協同意見書 
大法官 黃茂榮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uploadfile/C100/705%E5%8D%94%E5%90%8C%E6%84%8F%E8%A6%8B%E6%9B%B8-%E9%BB%83%E5%A4%A7%E6%B3%95%E5%AE%98%E8%8C%82%E6%A6%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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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103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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