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回信用戶在什麼樣條件下,郵局不得取消其登記
(A)用戶未繳付郵資 及手續費,經郵局通知後仍未依限繳付者
(B)連續二年未使用者
(C)地址遷移不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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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1), B(5433), C(745), D(203), E(0) #381016

詳解 (共 5 筆)

#944656

第 一百十一 條   廣告回信應按照郵局同意登記之回信信封、明信片或貼紙上所印之用戶名稱、地址及郵遞區號寄遞,用戶名稱如經塗改,依欠資郵件規定處理。

廣告回信用戶地址如有變更,應立即向郵局辦理變更移轉或取消登記手續。

廣告回信用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郵局得取消其登記。

一、用戶未繳付郵資及手續費,經郵局通知後仍未依限繳付者。

二、連續三年未使用者。

三、地址遷移不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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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8539
廣告回信用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郵局得取消其登記: 1.用戶未繳付郵資及手續費,經郵局通知後仍未依限繳付ˊ者。2.連續三年未使用者。3.地址遷移不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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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4685
由郵局◆郵政法規(外勤) 移到 郵局◆郵...
(共 2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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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0424
非外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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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104
這應該超出外勤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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