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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土地法規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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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試題_地政 1、地政 2 :土地法規概要#121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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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11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試題_地政 1、地政 2 :土地法規概要#121573 |
科目:
台糖◆土地法規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111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試題_地政 1、地政 2 :土地法規概要#121573
年份:
111年
科目:
台糖◆土地法規概要
複選題
26.有關地政機關登記儲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分之十作為登記儲金
(B)專備土地法第六十八條所定登記損害賠償之用
(C)地政機關所負之損害賠償,如因登記人員之重大過失所致者,由該人員償還,撥歸登記儲金
(D)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將登記儲金,列入各該政府預算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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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100006038378744
B1 ·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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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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