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3.被徵收土地之所有權已經登記完畢者,徵收之對象以公告之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者為準。但所有
權或他項權利於公告前因下列哪些原因,可不受公告日土地登記簿記載為準,只要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直
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聲請將其權利備案即可?
(A)繼承
(B)強制執行
(C)法院之判決
(D)債務之追償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3), B(318), C(327), D(34), E(0) #2820789
統計: A(293), B(318), C(327), D(34), E(0) #2820789
詳解 (共 3 筆)
#5988172
土地法 第 228 條
被徵收土地之所有權已經登記完畢者,其所有權或他項權利除於公告前因繼承、強制執行或法院之判決而取得,並於前條公告期間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聲請將其權利備案者外,以公告之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者為準。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