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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7年 - 107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B.土地法規概要#104519 | 科目:台糖◆土地法規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107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B.土地法規概要#104519

年份:107年

科目:台糖◆土地法規概要

複選題
41.依土地法規定,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下列哪些用途之土地,其面積及 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
(A)住宅
(B)教堂
(C)墳場
(D)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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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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