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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糖◆土地法規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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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 107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B.土地法規概要#10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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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7年 - 107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B.土地法規概要#104519 |
科目:
台糖◆土地法規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7年 - 107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地政:B.土地法規概要#104519
年份:
107年
科目:
台糖◆土地法規概要
複選題
41.依土地法規定,外國人為供自用、投資或公益之目的使用,得取得下列哪些用途之土地,其面積及 所在地點,應受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法所定之限制?
(A)住宅
(B)教堂
(C)墳場
(D)營業處所、辦公場所、商店及工廠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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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lain1225
B3 · 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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