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依資恐防制法規定,有關國內制裁名單指定對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國內制裁名單之指定,以我國人民為限
(B)國內制裁名單之指定,不以在中華民國境內者為限
(C)國內制裁名單之指定,包含團體在內
(D)國內制裁名單之指定,包含法人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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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83), B(351), C(30), D(27), E(0) #2895059
統計: A(1683), B(351), C(30), D(27), E(0) #2895059
詳解 (共 6 筆)
#5526619
資恐防制法 第4條國內名單
I 主管機關依法務部調查局提報或依職權,認個人、法人或團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審議會決議後,得指定為制裁名單,並公告之:
一、涉嫌犯第八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罪,以引起不特定人死亡或重傷,而達恐嚇公眾或脅迫政府、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目的之行為或計畫。
二、依資恐防制之國際條約或協定要求,或執行國際合作或聯合國相關決議而有必要。
II 前項指定之制裁名單,不以該個人、法人或團體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限。
III 第一項指定制裁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除名,應經審議會決議,並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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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項=》國內名單指定之對象不以我國人民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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