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依「教師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 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多少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 三分之二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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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1), B(3494), C(9537), D(327), E(0) #1353987

詳解 (共 10 筆)

#2283844

聘任6年後即可長期聘任

    1    +        1           +           2         +         2          =6  

(初聘)   (第一次續聘)    (第二次續聘)    (第三次續聘)    之後可長期聘任

495
2
#2271756

教師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6 月 05 日

 

第 10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以具有教師證書者為限。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訂定之,至多七年。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任及期限,分別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類題
9.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連同初聘、續聘,至少需在同一學校服務多少年,方有機會獲以長期聘任?
(A) 五年
(B) 六年
(C) 八年
(D) 十年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0年 - 100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2821


答案:B
難度:簡單

4.依「教師法」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 1 年,續聘第 1 次為 1 年,以後續聘每次為 2 年,續聘幾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得以長期聘任?
(A) 1 次
(B) 2 次
(C) 3 次
(D) 4 次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96年 - 9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2584


答案:C
難度:適中

17.依教師法第 13 條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_____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統一訂定之。」下列何者屬空格內文字?
(A) 過半數
(B) 二分之一
(C) 三分之二
(D) 四分之三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6年 - 106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59453


答案:C
難度:簡單

49.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等學校教師之聘期,初聘為一年,以後續聘,每次均為幾年?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四年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6年 - 10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61287


答案:B
難度:簡單

12.《教師法》第 4 條規定,教師若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訂定之,但是至多幾年呢?
(A) 五
(B) 七
(C) 九
(D) 十年
教甄◆國小普通科專業知能-109年 - 109 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_專門類科知能:普通科#85581


答案:B
難度:適中

42.李老師為樂平國民中學新聘合格教師,其最快需任滿幾年後,才有可能獲得該校長期聘任?
(A) 4年
(B) 5年
(C) 6年
(D) 7年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10年 - 110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95412


答案:C
難度:適中

130
1
#2187938
這邊是指正式教師吧
代理教師最多續聘兩次(也就是待在同校三年),兩次聘完後就要重新考試(可以另外考學校,或再次報名同校招聘考試)
84
2
#1424828
教師法 第 13 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
(共 11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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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863360

1122長期

22
0
#4085486
教師法
第 10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以具有教師證書者為限。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聘任期限,初聘為一年;續聘第一次為一年,以後
續聘每次為二年;續聘三次以上服務成績優良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全體
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審查通過後,得以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校教師評審委
員會訂定之,至多七年。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聘任及期限,分別依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第 5 條
各校聘任教學支援人員,應公開甄選,並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
由校長聘任之;其聘任期間,每次最長為一學年;但未達一學期者,得逕
由校長聘任之。
本土語文教學支援人員之甄選,無合格人員報名或合格人員經甄選未通過
者,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得聘任具備本土語文專長之
地方耆老或相關人士擔任。
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之甄選,無合格人員報名或合格人員經甄選未通
過者,得聘任具備新住民語文專長之新住民或相關人士擔任。
前三項教學支援人員表現良好,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得免甄選
再聘一學年,並以免甄選二次為限。|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 5 條
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經公開甄選之代課、代理教師,其服務成績優良、
符合學校校務需求,且具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資格者,經教師評審委員會
審查通過後得再聘之,再聘至多以二次為限;偏遠、特殊偏遠或離島地區
學校之代課、代理教師。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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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6845
補充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
(共 9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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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0854

5e9b06a304fe7.jpg#s-953,274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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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633
長期聘任還是屬代理教師嗎? 
13
2
#3890858

5e9b0764bb0b4.jpg#s-806,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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