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責任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15 歲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不罰
(B)瘖啞人得免除處罰
(C)心神喪失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得責由其監護人加以監護
(D)精神耗弱人因其法定代理人疏於管教,致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處罰以申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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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139), C(2936), D(331), E(0) #2708646

詳解 (共 4 筆)

#4733976

(A) 15 歲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不罰

 

得減輕處罰



(B)瘖啞人得免除處罰

 

得減輕處罰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9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9 條

(限制責任能力之人)

 

I. 左列各款之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一、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  A

二、滿70歲人。

三、精神耗弱或瘖啞人。   B

 

II. 前項第1款之人,於處罰執行完畢後,得責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當之人加以管教。

 

III. 第1項第3款之人,於處罰執行完畢後,得責由其監護人加以監護;無人監護或不能監護時,得送交療養處所監護或治療。

 


 

 

V(C)心神喪失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得責由其監護人加以監護

 

正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8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 條

(無責任能力之人)

 

 

I. 左列各款之人之行為,不罰:

一、未滿14歲人。

二、心神喪失人。

 

II. 未滿14歲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得責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當之人加以管教;無人管教時,得送交少年或兒童福利機構收容。

 

III. 心神喪失人違反本法之行為者,得責由其監護人加以監護;無人監護或不能監護時,得送交療養處所監護或治療。

C

 

 

(D)精神耗弱人因其法定代理人疏於管教,致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處罰以申誡為限

 

罰鍰或申誡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10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10 條

(轉嫁罰 法定代理人、監護人)

 

未滿18歲人,心神喪失人或精神耗弱人,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疏於管教或監護,致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除依前2條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 條第 9 條)   規定處理外,按其違反本法之行為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但其處罰以罰鍰申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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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8426
X(A)15X歲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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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9897

8

左列各款之人之行為,不罰:

一、未滿十四歲人。

二、心神喪失人。

未滿十四歲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得責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當之人加以管教;無人管教時,得送交少年或兒童福利機構收容。

心神喪失人有違反本法之行為者,得責由其監護人加以監護;無人監護或不能監護時,得送交療養處所監護或治療。

 

9

左列各款之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一、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

二、滿七十歲人。

三、精神耗弱瘖啞人

前項第一款之人,於處罰執行完畢後,得責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相當之人加以管教。

第一項第三款之人,於處罰執行完畢後,得責由其監護人加以監護;無人監護或不能監護時,得送交療養處所監護或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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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8791
B:現在改成 未滿七歲即有聽覺語言障礙者。 
A+B+C 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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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310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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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未滿14B瘖啞人得減輕CVD精神耗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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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662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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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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