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依土地法規定,土地不得為私有之情形,不包括下列何者?
(A)名勝古蹟
(B)公共交通道路
(C)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D)公共需用之能源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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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 B(16), C(18), D(248), E(0) #282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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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3837
土地地法規定禁止私有之土地:左列土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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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7241
左列土地不得為私有:
一、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二、天然形成之湖澤而為公共需用者,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三、可通運之水道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四、城鎮區域內水道湖澤及其沿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
五、公共交通道路。
六、礦泉地。
七、瀑布地。
八、公共需用之水源地。
九、名勝古蹟。
十、其他法律禁止私有之土地。
前項土地已成為私有者,得依法徵收之。
第一項第九款名勝古蹟,如日據時期原屬私有,臺灣光復後登記為公有,依法得贈與移轉為私有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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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77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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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題 下列何者「不是」不得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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