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下列有關擬制喪失新穎性之敘述,何者錯誤?
(A)僅適用於不同申請人,其認定時點為後申請案之申請日,若經認定為相同,即使之後變更 而造成申請人不一致,亦不得適用擬制喪失新穎性
(B)後申請案為發明或新型申請案時,若先申請案為設計申請案,不得作為擬制喪失新穎性之 引證文件
(C)先申請案為分割案時,認定申請先、後申請案之申請人是否相同的時點,為該先申請案所 援用原申請案之申請日
(D)先申請案所載新型內容經公告,部分內容嗣後經更正刪除並溯自申請日生效,該被刪除之 部分不得作為引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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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1), D(2), E(0) #3298117

詳解 (共 1 筆)

#6871740

(D).專利法第 23 :

申請專利之發明,與申請在先在其申請後始公開公告之發明新型專利申請案所附

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載明之內容相同者,不得取得發明專利。但其申請人與申

請在先之發明或新型專利申請案之申請人相同者,不在此限。

(刪除之部分不得作為引證文件,這部分是進步性部分,與擬制喪失新穎性沒有關聯)

(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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