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依規定檢齊相關書件提出申報,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 指定之機構收到申報書即日起屆滿幾個營業日申報生效? (A)5 個營業日 (B)12 個營業日 (C)15 個營業日 (D)30 個營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