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1年 - 101-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9164
年份:101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25 甲以自己所有之房屋一棟,向乙保險人投保火災保險,約定保險金額為300萬元,但未約定證明及估計損失費用應如何負擔。於保險期間內,該屋因故失火,事後乙保險人為調查火災之原因與損失之範圍,委請丙公證公司進行調查鑑定,並支出鑑定費用10萬元。鑑定結果,該屋為全損,損失金額亦為300萬元。試問:乙保險人應向甲給付多少金額?
(A)290萬元
(B)295萬元
(C)300萬元
(D)305萬元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第 79 條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證明及估計...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依照民法79條規定本為乙該負責的範圍題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