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下列何者依現行公司法規定非為關係企業?
(A)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司
(B)公司與他公司相互投資各達對方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者之公司
(C)A公司持有B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
(D)設有總管理處之企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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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205), C(72), D(676), E(0) #385397

詳解 (共 5 筆)

#755596

有總管理處的通常是分公司,不是關係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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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269

公司法第369-1所定義的關係企業:

本法所稱關係企業,指獨立存在而相互間具有下列關係之企業:
一、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司。
二、相互投資之公司。

故只要互相投資或是有控制從屬關係就算. 故答案A/B/C 都是..

但D , 總管理處的設置並未規範在公司法內...故就法條內容是錯的...

但就一般民眾習慣認知,設有總管理處的企業集團理論上就是關係企業.....所以容易搞混...

(但 Maybe ...... 總管理處轄下的兩家公司並無互相投資或控制從屬.....故答案D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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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437

總管理處不一定是分公司..例如台塑總管理處..其中  南亞/台塑/台塑化/台化..都是獨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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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9671
公司與他公司相互投資各達對方有表決權之股...
(共 11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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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989
第369-1條本法所稱關係企業,指獨立存在而相互間具有下列關係之企業:
一、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公司。
二、相互投資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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