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保健食品研發工程師能力鑑定考試試題: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132449
年份:114年
科目:保健食品新產品研究與開發
30. 健康食品許可證未申請展延致逾有效期限,欲依「健康食品申請許可辦法第 8 條以較簡化的文件和資料」重新申請查驗登記,以下何者為非?
(A)申請期限為期限屆至後 1 年內
(B)應檢具原許可證正本
(C)原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個案審查)發給許可證重新申請查驗登記之案 件,得於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提出要求時再補附產品安全評估報告
(D)原依本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個案審查)發給許可證重新申請查驗登記之案件,除有必要外,免送交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健康食品審議小組複審,亦免送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