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十二年國民教育基本課程綱要:藝術領域》,對於國小三、四年級的學習表現之說明,下列何者屬於「實踐」 學習表現的項目? (A)能觀察並體會藝術與生活的關係。 (B)能試探媒材特性與技法,進行創作。 (C)能發現生活中的視覺元素,並表達自己的情感。 (D)能描述自己和他人作品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