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十二年國民教育基本課程綱要:藝術領域》,對於國小三、四年級的學習表現之說明,下列何者屬於「實踐」 學習表現的項目?
(A)能觀察並體會藝術與生活的關係。
(B)能試探媒材特性與技法,進行創作。
(C)能發現生活中的視覺元素,並表達自己的情感。
(D)能描述自己和他人作品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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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 B(56), C(12), D(4), E(0) #343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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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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