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1年 - 101-1 司法官特種考試_三等_司法官: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9164
年份:101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34 甲簽發金額為新臺幣50萬元之無記名支票一紙予乙,並於票據上記載「禁止背書」,乙於空白背書後將該支票轉讓予丙,丙將該支票空白背書予丁。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於該票據上為「禁止背書」之記載,該票據無效
(B)甲於該票據上為「禁止背書」之記載,該記載有效
(C)甲於該票據上為「禁止背書」之記載,故甲對丁不負票據責任
(D)甲於該票據上為「禁止背書」之記載,該記載不生票據法上之效力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未記載受款人才是無記名支票哦,不是未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