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依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下列何者不是上述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或應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的決定方式?
(A)明訂開發行 為及規模
(B)環評委員會審查認定
(C)有民眾或團體抗爭
(D)自願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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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0), D(1), E(0) #3594374

詳解 (共 1 筆)

#6822112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考察考生對於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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