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有關訴訟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此乃人民之司法上受益權
(B)法院有依法審判之義務
(C)訴訟權保障人民得向法院或行政機關起訴主張權利
(D)立法機關將性質特殊之行政訴訟事件劃歸特殊專業法院審理,屬立法形成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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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 B(12), C(120), D(106), E(0) #3164405

詳解 (共 5 筆)

#6044485
J482 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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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91012

(D)

J418(摘取部分文字)
「至立法機關性質特殊之行政爭訟事件劃歸何種法院審理、適用何種司法程序,則屬立法者之權限,應由立法者衡酌權利之具體內涵、訴訟案件之性質及既有訴訟制度之功能等因素,以法律妥為合理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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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4022
釋字395號1、訴訟權既係指人民於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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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9349
(D)「有權利即有救濟」

憲法第十六條所定人民之訴訟權,乃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得訴請救濟之制度性保障,其具體內容,應由立法機關制定法院組織與訴訟程序有關之法律,始得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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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4733
有關訴訟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此乃人民之司法上受益權✔️
訴訟權是人民得利用國家訴訟制度,享受司法救濟利益的受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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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法院有依法審判之義務✔️
訴訟權指人民於其權利受侵害時,有提起訴訟之權利,法院亦有依法審判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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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訴訟權保障人民得向法院或行政機關起訴主張權利❌
  1. 憲法第 16 條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其核心意涵是人民於其權利受侵害時,得依正當法律程序請求「法院」救濟)。

  2. 訴訟權保障的是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雖然人民在提起行政訴訟前,往往需要先經過向行政機關提出的訴願或陳情行政爭訟程序,但這些行政爭訟程序(如訴願)屬於行政機關的權責範圍,並非憲法第 16 條訴訟權保障的「向法院起訴」的範圍。

  3. 因此,主張訴訟權保障人民得向「行政機關起訴」是不準確的。

(D) 立法機關將性質特殊之行政訴訟事件劃歸特殊專業法院審理,屬立法形成自由✔️
  1. 訴訟應循之審級、程序及相關要件,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訴訟政策目的,以及訴訟制度之功能等因素,以法律為正當合理之規定。
  2. 將特定、專業性高的事件劃歸如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等特殊專業法院審理,屬於立法者衡酌事件性質所為的制度設計,在不侵害訴訟權核心內容的前提下,是立法形成自由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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