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按照刑事訴訟法,上訴二審未敘述具體理由的上訴書狀的處理,下列何者正確?
(A)是否敘述具體理由法院有裁量權
(B)應向原審法院補提理由書
(C)上訴期間屆滿時不許補正具體理由
(D)因為不合法律上程式不許補正具體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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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8), B(1720), C(158), D(49), E(0) #1790483

詳解 (共 9 筆)

#3214171

3 6 1(第二審上訴之管轄).

  不服地方法院之第一審判決而上訴者,應向管轄第二審之高等法院為之。

  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

  上訴書狀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補提理由書於原審法院。逾期未補提者,原審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3 6 2(原審對不合法上訴之處置-裁定駁回與補正).

  原審法院認為上訴不合法律上之程式或法律上不應准許或其上訴權已經喪失者,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不合法律上之程式可補正者,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6 7(第二審對不合法上訴之處置-判決駁回補正).
  第二審法院認為上訴書狀未敘述理由或上訴有第三百六十二條前段之情形者,應以判決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而未經原審法院命其補正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先命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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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3861
 §361(第二審上訴之管轄)II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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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8120
(A)是否敘述具體理由法院有裁量權(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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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0417
第 361 條不服地方法院之第一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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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7817

(A)是否敘述具體理由法院有裁量權  (X)  敘述具體理由 (係強制規定)沒有裁量權。

3 6 1(第二審上訴之管轄).

  不服地方法院之第一審判決而上訴者,向管轄第二審之高等法院為之。

  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

  上訴書狀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二十日內補提理由書於原審法院。逾期未補提者,原審法院定期間先命補正

回應六樓: 「  應   」是強制規定,不是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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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730

二審

361 上訴期屆滿後20日補提至原審,未補,原審期間補正

367 應判決駁回n

nn三審

nn382 提上訴後10日內補提,未補,庸命其補正

395 應判決駁回


真的是國文程度也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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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7299

請問A選項 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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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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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2998
沒有具體理由不是應該駁回嗎,是沒有上訴理由才能補正不是嗎,這題答案真的是B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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