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A為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實收資本額新臺幣五億元,依章程規定應設置獨立董事二人。A公司之股東有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乙、丙、丁等股東3千多人,乙持有百分之三股份,丙現為公司之會計師,丁持股5,000股,且為財務專家。假設無其他狀況,請問下列何人得被選任為獨立董事?
(A)甲公司
(B)乙
(C)丙
(D)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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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2), B(154), C(95), D(336), E(0) #385440

詳解 (共 5 筆)

#629109

現為公司之會計師....

 
獨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係指外部非關聯董事,即外部且獨立的董事,其須非公司一定持股比例之大股東,亦未在公司內部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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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1036
逐一檢視每個選項是否符合獨立董事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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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351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7379

獨立董事(independent director),係指外部非關聯董事,即外部且獨立的董事,其須非公司一定持股比例之大股東,亦未在公司內部任職,且非公司營運相關之關係人,而可對公司事務為獨立判斷與提供客觀意見之董事,強調的是其獨立性與專業性,而有助於監督公司的運作和保護股東之權益。

  在我國,依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 2 條第1項規定,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應取得下列專業資格條件之ㄧ,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
一、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二、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三、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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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840
那請問丙為什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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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5662
法條: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五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請問前半段不是指法人股東持股大於5%才不行擔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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