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是零件供應商,乙是汽車製造商,雙方約定由甲提供零件給乙,乙於交貨後 60 日
付款。嗣後,甲因提供零件給乙,對乙取得新臺幣 200 萬元之債權(以下簡稱為 A
債權)。甲因經商負債累累,為避免債權人強制執行,故與友人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將 A 債權出賣並讓與給丙。詎料,丙竟將該 A 債權出賣並讓與給惡意之丁;嗣後,
丙又將該 A 債權出賣並讓與給善意 17 歲之戊。甲不承認丙所為之任何法律行為,戊
之法定代理人亦不承認戊所為之任何法律行為。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⑴何人可以取得 A 債權?並請分別說明丙、丁之債權買賣契約及債權讓與契約,與
丙、戊之債權買賣契約及債權讓與契約之效力。(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