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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94年 - 94 專技普考_記帳士:租稅申報實務(包括所得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申報實務)#101466
科目:記帳士◆租稅申報實務
年份:94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四、試依據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為營業稅法)之相關規定,回答 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三)丙公司為兼營營業人,某期之交易資料如下:
1.銷售額為$13,000,000,其中,應稅部分為$5,000,000,免稅部分為$8,000,000,含出售土地一筆售價$3,000,000。
2. 購 進 貨 物 金 額 共 $5,000,000 , 其中, 免稅部分為 $2,000,000 , 應稅部分為$3,000,000,應稅部分包括支付交際應酬費用$200,000,進項稅額$10,000,及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800,000,進項稅額$40,000。
在不考慮其他情形下,當期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比例(當期不得扣抵比例)為何?以比例扣抵法計算該期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為何?(1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anonymous

不得扣抵比例=(8,000,000-3,000,000)/(13,000,000-3,000,000)=50%

銷項稅額=5,000,000*5%=250,000

可扣抵進項稅額
=(進項稅額-不可扣抵進項稅額)*(1-不得扣抵比例)
=[(3,000,000*5%)-(10,000+40,000)]*(1-50%)
=50,000

應納稅額=250,000-50,000=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