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國114年2月妖冠狀病疫情於美國台境內尚末出現相關病例:但法國、英國、日本,在短短二週內,已經開始傳出似案例·而依美國之案例,該病毒之症狀、傳播力,以及死亡率,與西元2019-2020肆虐全球之新冠病毒」(COVID-19)極為相似·但COVID-19之疫苗對之無效。為超前部署,迅速有效守住國門,也為了避免當年處理COVID-19疫情時,因法制措施粗糙而導致的 諸多問題,總統於114年2月26日發布妖獣冠狀病毒緊急命令容如下一
自中華民國114年3月1日起,凡於14日內曾造坊(含通境)過美國、法國、英國、日本之 外國籍人士,一律禁止入境。
以上期間曾造坊(含通境)過美國之中華民國國民,亦禁止入境·但經許可入境公務人員、醫 務人员,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助防疫之人員,不在此限。
本緊急命令之修改或終止,由總統做緊急命令布之程序為之。
衛福部則於114年3月10日訂定妖獣冠狀病毒緊急命令行要點」明列德入境之人員範圍、認定方式,以及其入境後之檢疫流程 。
藍大明為台大醫院感染科之專業醫師,為在台灣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妻子蔡琳達為美國公民, 但在台灣有合法居留證,並已連續居留0年·兩人育有一個3歲女兒藍天,其具有中華民國與美國 雙重國籍身分,且設籍於臺灣地區。
疫情爆發時,藍大明舉家在美,正在進行訪問研究衛福部緊急將之召回,並依「妖獸冠狀病毒緊急命 令執行要點」尤許其入境藍氏一家搭機返台,但藍大明被准許入境,蔡阿美與藍天則在桃園機 就遭禁止入境,原機返大明為蔡琳達與藍天提起行政爭訟,於窮盡訴訟程序後聲請大法官解 釋,主張緊急命令亦不得禁止國人與國人子女入境·請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