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債務人甲在其抵押物上分別有乙、丙、丁第一、二、三次序,依次為新臺幣(以下 同)360 萬元、220 萬元、120 萬元之抵押權,甲之抵押物拍賣所得價金為 560 萬元, 請就下列各種情形,說明各抵押權人之分配方式及其分配額與其相關之法律依據。

⑶如甲之抵押物拍賣所得價金為 750 萬元,戊之抵押權 200 萬元成立 於乙絕對拋棄其抵押權次序之後。(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