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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2年 - 102 一般警察、警察、鐵路特種考試_三等、高員三級_各類別、各類科: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10330
科目:警察/一般警察/鐵路(三四等)◆國文
年份:102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二、公文:(20 分) 試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致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函:請有效執行禁止活禽屠 宰及販售措施,以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

詳解 (共 7 筆)

詳解 提供者:不是小孩
檔  號: 保存年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地  址:○○○                                          聯 絡 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傳  真:○○○ 受文者: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6月15日 發文字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請有效執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措施工作,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院102年6月份院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邇來,感染禽流感及H7N9流感案例層出不窮,引發社會關注,本會對於維護傳統市場攤商及國人健康,亦責無旁貸。  三、為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並有效執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措施工作,請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加強稽查與宣導規劃。  四、為擴大辦理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措施宣導,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應利用轄內重要媒體,廣為宣傳,以宣示本會維護環境衛生安全及國民健康之決心。  五、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應派員赴各級學校、社團或鄰里宣導、座談,以結合全民力量,共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  六、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執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工作,應結合併運用各縣市警力,以擴大利用社會資源。  七、為落實本案執行成效,請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自訂督導計畫,本會並將不定時、不定點派員督導。 正本: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 副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主任委員 ○○○
詳解 提供者:Danny.chen759
然而不可過劑,過劑則反傷腸胃
詳解 提供者:Ching-Jung Yang
檔 號: 保存年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地址:000臺北市○○路000號 聯絡方式:(承辦人、電話、傳真、e-mail) 110 ○○市○○區○○○路○段000號 受文者: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請有效執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措施,以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希照辦。 說明: 一、近來因禽流感疫情爆發,須嚴格加強監控各地禽類健康狀況。 二、居家飼養或商業買賣、屠宰的禽類須做好調查並交出最新監控報告,確實掌握人口密集區之禽類疫情控制。 辦法: 一、制定嚴格法規,請各機關務必遵守調查規定,違者將面臨法律刑責。 二、聯絡各地衛生所與農家,並加強進口禽類控管措施。 正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副本: 會長 ○ ○ ○
詳解 提供者:浪花一朵朵
公文
詳解 提供者:許維維
檔號: 保存年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傳真: 受文者:○○縣政府農業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字○○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請有效執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措施,     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會○月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 近來禽流感案例層出不窮,為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請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加強稽察與宣導規劃。 三、 為擴大宣導成效,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可利用轄內傳播媒體等之廣為宣傳。 四、 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應派員至轄區內職業公會、社團及鄰里等實施宣導及座談,以落實案內宣導事項。 五、 為落實本案成效,請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自訂督(輔)導計畫,本會將不定期派員實施督導。 正本: 副本: 主任委員 ○○○
詳解 提供者:vsun26

檔 號: 保存年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函 郵遞區號:ooo-oo 地址:ooo-oo 台北市00區00路00號00樓 受文者:台北市政府農業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000字第000000000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或保密條件及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請有效執行禁止活禽屠宰及販售措施,以確保環境衛生及國民健康。 說明: 1、近年國內皆有活禽鳥流行病之發生,已嚴重動搖國內食品安全之方針。 2、因我國的生活方式,多數民眾時常於傳統市場中購買活禽後屠宰,對於抑制或避免活禽鳥流行病之蔓延,有所牴觸。 辦法: 1、為使國內民眾對禽鳥流行病的了解,請各單位多加宣導並告知民眾減少飼養及接近鳥禽類。 2、請各單位成立禁止活禽屠宰之廣宣小組,加強說明並宣導,以便減少攤商及民眾對活禽流行病之恐慌。 正本: 各縣市政府農業局(處) 副本: 主任委員 OOO

詳解 提供者:Peace Taiwan 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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