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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 函
地 址:○○○
承 辦 人:○○○
電 話:○○○
傳 真:○○○
電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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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直轄市、縣(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字第00000000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落實轄內易成孤島地區預防 與救災工作之整備,並宣導民眾防疫、防汛並重,做好準備,確保生命安全及減少財損,請查照。
說明:
一、臺灣「汛期」長達七個月的期間,當中包括強降雨、豪雨機率增加,易形成颱風,可能引發山洪、淹水、海水倒灌、土石流等災情。
二、今年的「汛期」適逢「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疫情防疫期間,在進行防汛工 作的同時,也請宣達落實個人防疫措施,使防汛、防疫皆順利進行。
辦法:
一、組成災害專案小組,訂定相關防治要點。
二、加強衛教定期訓練,舉辦衛教研討會。
三、每月進行衛教防治宣達成效回報。
正本:直轄市、各縣(市)政府
副本:
署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