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國家元首(Head of State)為國家最高領導人,通常也是國家的代表象徵,履行憲法賦予的權力和義務。在實施總統制(Presidential Systm)的國家,其副總統被稱為「備位元首」試從美、法、英等國憲法規定,說明並比較其備位元首之憲政 設計(包括有無此職位職權等)(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