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生為高二身體病弱學生,第一學期因為學習成就低落、大量缺課,導致國文、英文學、數學、物理、化學科均不及格,於期末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時,家長擔心影響大偉取得畢業證書,要求學校必須將各科及格成績降至 20 分,或是改成繳交書面報告替代,然而學科任課教師認為上述要求於法無據,討論過程僵持不下,請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教育課程實施規範及特殊教育相關法規為基礎,分析可行之作法(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