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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考銓法規(現行考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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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年四等退除役軍人轉任考試_人事行政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22585
科目:
公職◆考銓法規(現行考銓制度) |
年份:
104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8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公職◆考銓法規(現行考銓制度)
選擇題 (0)
申論題 (8)
一、論者有謂:我國人事機構與上級之間的關係為「雙重隸屬(監督)關係」。試以直 轄市(或行政院所屬部會)之人事處為例,說明何謂「雙重隸屬(監督)關係」? 又,該項關係對機關運作及人事人員(或機構)有何影響?(25 分)
(一)某機關人事室新來的承辦人員將升任簡任第 11 職等的某甲,備文呈請上級主管機 關任命。
(二)乙對丙說:「聽說我們部長想把人事處的 12 職等處長調到本部所屬□□館去當館 長!」丙回道:「本部□□館館長職務是教育行政職系,人事處處長是人事行政 職系,職系根本不同。部長不懂人事制度,這個職務調動是違法的!」
(三)以下是兩位剛考上四等特考的新進公務人員的對話: 丁:「我們現在才委任第 3 職等,不曉得什麼時候,才有機會升到較高的職等。」 戊:「其實也不要急,只要我們表現良好,長官也可以讓我們『權理』。當我們 到委任第 5 職等時,就有機會權理到薦任第 8 職等了。」
(四)以前從未擔任公務人員(即毫無公職年資)之某己普考及格,分發委任第 3 職等 辦事員,應予試用 3 個月。
(五)某庚在服務機關試用期滿,被其科長評定為不及格。經人事室檢送相關資料,逕 送首長核定後,再送銓敘部審定為不及格,予以解職。
三、我國公務人員俸給年度調整有那些值得檢討之處?如何改進?試申述之。(25 分)
四、公務人員退撫制度中有「遺族撫慰金」一項,請分別說明撫慰金的意義、種類及其 給與標準。(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