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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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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138833
科目: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
年份:
115年 |
選擇題數:
25 |
申論題數:
3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選擇題 (25)
1 關於客觀的舉證責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謂當事人為避免敗訴,對爭執的事實提出證據的必要 (B)採用職權探知主義的訴訟程序,仍有客觀的舉證責任 (C)採用辯論主義的訴訟程序,有客觀的舉證責任 (D)謂就待證事實不明的不利結果之負擔
2 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被告之訴訟代理人縱然未受特別委任,亦得代理本 人為下列何種訴訟行為? (A)承認原告陳述之事實為真 (B)承認原告主張之訴訟標的為有理由 (C)為保護被告之權益而提起反訴 (D)於被告敗訴時為其提起上訴
3 關於民事訴訟程序之送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文書送達之制度目的在保障當事人之受通知權,因此必須確保當事人實 際獲取該文書 (B)對於無訴訟能力人為送達,法定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送達向其中一人 為之即生效力 (C)當事人指定送達代收人之後,必須向該代收人為送達,若將文書送達給 當事人親自收領,不生送達之效力 (D)經理人代理公司與他公司進行商業訴訟,如於其營業所為送達時不獲會 晤該經理人,得將文書付與受僱人
4 關於民事訴訟程序之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當事人有訴訟代理人住居法院所在地,得為期間內應為之訴訟行為者, 計算法定期間,不應扣除其在途之期間 (B)不變期間,乃規範當事人提起上訴、抗告或再審之重要期間,如有重大 理由,得由法院裁定伸長或縮短之 (C)當事人因天災遲誤不變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 1 年內,得聲請回復原狀 (D)遲誤不變期間未逾 5 年者,得聲請回復原狀
5 於民事訴訟程序之言詞辯論庭,審判長於下列何種情況無須對當事人闡明? (A)原告請求被告給付租金,於陳述事實理由時又謂持有被告為給付租金所 開立之票據,請求被告清償票款,審判長欲向原告闡明,令其表明究係 基於租賃或票據關係為請求 (B)依被告書狀之記載,可認被告已經清償原告請求之債務,且被告陳述: 原告 20 年來皆未與之聯繫,應再無主張任何權利之理。審判長欲向被 告闡明是否提出消滅時效抗辯 (C)當事人雖未受合法送達開庭通知,仍如期出庭並就該訴訟有所陳述,審 判長欲向該當事人闡明得對送達之程序瑕疵提出異議 (D)原告依買賣契約請求價金給付,被告在訴訟繫屬中,抗辯原告尚未給付 買賣標的物,並主張雙方應同時履行,審判長欲向被告闡明,使其表明 是否提出反訴
6 關於民事訴訟之舉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原告就其主張成立而經被告否認之請求權之要件事實,應負證明之責任 (B)地方制定之法規為法院所不知者,法院應依職權調查之,當事人無舉證 之責任 (C)法律上推定之事實無反證者,無庸舉證 (D)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自認者,無庸舉證
7 甲以新臺幣 2,000 萬元向乙購買一件名貴骨董,契約成立生效且甲付清價 金後,乙不給付標的物,甲乃基於此買賣契約訴請乙移轉該骨董;訴訟繫 屬中甲將此給付請求債權合法讓與給丙,乙請好友丁為其保管而將該骨董 移轉占有給丁。甲對乙之訴訟獲勝訴判決確定後,此確定判決之效力及於 何人? (A)甲與乙 (B)甲、乙與丙 (C)甲、乙與丁 (D)甲、乙、丙與丁
8 甲為對乙起訴請求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委任律師丙為訴訟代理人。嗣 後,甲竟於第一審程序中病故。就此訴訟事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院應以甲欠缺當事人能力,裁定駁回起訴 (B)法院應以甲無訴訟能力,裁定駁回起訴 (C)法院得裁定停止訴訟程序 (D)其訴訟程序當然停止
9 甲、乙間的侵權損害賠償事件,於第二審程序進行中,雙方於言詞辯論中陳 明合意停止,至今已 6 個月而無人向法院聲請續行訴訟。則此訴訟事件: (A)第一審判決確定 (B)視為未起訴 (C)視為原告撤回起訴 (D)應以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
10 關於民事訴訟之簡易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關於財產權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 10 萬元以下者,適 用簡易程序 (B)當事人對於第一審法院所為之終局判決,就其確定之事實認為無誤者, 得合意逕向第三審法院上訴 (C)對於簡易程序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地方法院,其審判 以合議行之 (D)被告在簡易程序中同意原告為訴之變更或追加者,視為合意行簡易訴訟 程序
11 甲主張乙向其借款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已屆清償期,訴請乙返還,一 審法院判決甲 600 萬元部分勝訴,其餘之訴駁回;甲合法上訴於二審法院 ,乙則捨棄上訴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甲合法提起上訴,故乙敗訴之部分亦未確定 (B)因甲合法提起上訴,故乙可以撤銷其捨棄上訴權之表示 (C)因乙捨棄上訴權,故乙敗訴之部分已經確定 (D)因乙捨棄上訴權,故乙不得附帶上訴
12 若原判決有下列各項違背法令之事由,敗訴之當事人以何一事由提起第三 審上訴,無須經第三審法院之許可? (A)審判長違背闡明義務 (B)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 (C)舉證責任分配錯誤 (D)未送達開庭通知而進行一造言詞辯論
13 下列關於民事訴訟再審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A)再審之訴,應於 30 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 (B)對於第三審法院之判決,本於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而聲明不服者, 專屬原第二審法院管轄 (C)雖有再審理由,然而法院認為原判決係正當者,應以判決駁回再審之訴 (D)再審之訴之判決效力具有對世性,其效力及於第三人以善意取得之權利
14 甲與乙於臺中共同犯竊盜罪後,甲又單獨於臺南另犯詐欺罪。臺中地檢署 與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分別向臺中地方法院與臺南地方法院對甲提起公訴。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臺南地方法院應主動將詐欺案件移送至臺中地方法院 (B)經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之命令,兩法院始得合併審判 (C)甲所犯之竊盜罪與詐欺罪不屬於相牽連案件,兩法院不得合併審判 (D)臺中地方法院經臺南地方法院同意,得將竊盜案件裁定移送合併審判
15 甲因涉犯刑法第 309 條第 1 項公然侮辱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擬委任乙律師 擔任偵查及審判程序之代理人到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有到場義務,須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始得委任代理人到場 (B)法院若已許可乙律師為代理人之後,法院即不得命甲再行到場 (C)乙律師為代理人到場,若甲未到場,其庭上陳述之法律效果不歸屬於甲 (D)法院若認有必要訊問甲,縱甲已委任乙律師為代理人到場,仍得命甲到場
16 甲遭警查獲時,除具通緝犯身分外,亦為持有毒品之現行犯,警員遂依法 逕行逮捕。警員欲在欠缺甲同意下,對甲進行非侵入式即時採尿,於適用 現行刑事訴訟法第 205 條之 2 第 2 項規定時,其應考量事項不包括下列何 者? (A)甲之辯護人受通知並在場 (B)除採尿外別無其他蒐證方式,立證上有困難 (C)毒品成分殘留在尿液中有一定時間,逾時難以檢出 (D)被告具備施用毒品之初始嫌疑,有相當理由認為尿液得作為犯罪之證據
17 甲因一時貪念在超商竊取價值新臺幣 50 元之物品,隨即被店員發現並報 警。甲於偵查中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關於檢察官對於本案之處理,下列 敘述何者錯誤? (A)得向法院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B)若認為本案有追訴必要,得依通常程序向法院提起公訴 (C)得基於與被告所達成之認罪協商,直接對被告進行處刑 (D)得經甲同意,命其向商家賠償相當金額,並作成緩起訴處分
18 法院認為檢察官起訴書中指出之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有成立犯罪之 可能時,其處理程序為何? (A)應於準備程序以裁定駁回起訴 (B)應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裁定定期通知檢察官補正 (C)應依職權裁定改行自訴程序並為被告無罪之判決宣告 (D)應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逕行以裁定方式駁回案件起訴
19 刑事訴訟法關於自訴人於審判期日到場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自訴人應委任代理人到場,但法院得命本人到場 (B)自訴人必須親自到場,不得僅由代理人代為到場 (C)自訴人皆得自行選擇由本人到場或由代理人到場 (D)由於採強制委任律師代理制度,自訴人不得到場
20 在甲因為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的案件,乙是被害人。調查中,警察在詢問 乙之前,通知得為陪同人之人即乙的太太丙和乙的弟弟丁到場;根據刑事 訴訟法有關陪同人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不能陳述意見 (B)丁沒有在場權 (C)應由檢察官傳喚丙到場 (D)應取得乙的同意
21 下列關於刑事訴訟法鑑定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 (A)基於對鑑定人專業判斷之尊重,鑑定報告僅需列出結果,無須說明經過 (B)鑑定一律應以書面為之,以落實當事人防禦權行使,並確保公平審判原 則之實現 (C)鑑定報告應敘明其所憑之事實或資料是否具備充足性,以作為法院審查 其證據能力基礎 (D)鑑定人有數人時,為維持鑑定意見之一致性,縱使意見不同,亦僅能提 交一份共同鑑定報告
22 甲對乙實行普通傷害罪。丙是乙的太太;根據刑事訴訟法,關於告訴的敘 述,下列何者正確? (A)經乙同意,丙可提出告訴 (B)乙可撤回丙提出的告訴 (C)乙提出告訴,丙卻依法撤回自己的告訴,應認缺乏合法告訴 (D)丙提出告訴,乙卻依法撤回自己的告訴,應認有合法告訴
23 被告甲涉嫌犯加重竊盜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於地方法院行準備程序時 ,甲對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關於本案後續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法院得對甲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2 年有期徒刑 (B)若法院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被告於審判期日毋須到庭 (C)非經檢察官之聲請,法院不得裁定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 (D)簡式審判之證據調查,法院得自行定其範圍與方法,不受當事人意見拘束
24 甲因為涉嫌違背職務瀆職罪,第一審法院對甲作成有罪判決。乙是甲的配 偶,丙是本案的告訴人,丁是甲的辯護人,戊是檢察官;按照刑事訴訟法 ,有關上訴權人的敘述,何者錯誤? (A)乙不得獨立提起上訴 (B)丙不得獨立提起上訴 (C)丁可獨立提起上訴 (D)戊可獨立提起上訴
25 關於再審與非常上訴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若受確定判決之被告已死亡,任何人均不得聲請再審 (B)非常上訴之聲請權人是受確定判決之被告及其配偶與家屬 (C)非常上訴旨在糾正法令違誤,非常上訴判決之效力不及於被告 (D)原判決所憑之證物已證明為偽造,涉及認定事實違誤,應以再審程序救濟
申論題 (3)
(一)若法院審理之結果,認定 A 債權與 B 債權均不存在,應如何處理? (13 分)
(二)甲於訴訟繫屬中,將其對乙之債權全部讓與丁,於此情形,丁得否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 254 條第 2 項之規定,聲請代甲承當訴訟?(12 分)
二、甲遭檢察官以涉犯強盜罪為由,提起公訴。於第一審法院審理時,甲之 辯護人主張,甲在偵查中由警察詢問案情時,手銬都未曾解開,甲於該 次警詢做成之自白應無證據能力。法院隨後傳喚製作警詢筆錄之警察 到庭證述,警察到庭後證稱:「警詢時確實忘記解開甲之手銬,但甲當 時有辯護人在場陪同,且陳述過程均語氣平和、神態自若」。法院隨後 勘驗該次警詢錄影內容,亦證實警察前述證述應屬實在。甲與其辯護人 當庭對於警察之上述證詞及勘驗內容均表示無意見,但仍主張該次自 白無證據能力。試問甲與其辯護人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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