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依據我國現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下列規定何者正確?
(A) 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時程,應採入學前鑑定為原則。
(B) 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不得實施標準化學業成就測驗。
(C)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學生之鑑定,應採用該證明之記載直接認定之。
(D) 身心障礙學生之重新評估應檢附個別化教育計畫。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0), B(79), C(83), D(1104), E(0) #425297

詳解 (共 8 筆)

#804854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鑑定辦法》 第23條經鑑輔會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或資賦優異學生,遇障礙情形改變、優 弱勢能力改變、適應不良或其他特殊需求時,得由教師、家長或學生本人 向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重新評估之申請;其鑑定程序,依第二十一條第一 項規定辦理。主管機關並得視需要主動辦理重新評估。 前項重新評估,應註明重新評估之原因;身心障礙學生應檢附個別化教育 (支持)計畫,資賦優異學生應檢附個別輔導計畫。
25
0
#667068

A))入學後鑑定

B))除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外,其他不得實施學科成就測驗

13
0
#739226
C)參考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記載蒐集個案資料,綜合研判之。
6
0
#1302585
(B)
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應以標準化評量工具,採多元及多階段評量,除一般智能及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外,其他各類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均不得施以學科(領域)成就測驗。

國民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之鑑定時程,應採入學後鑑定
3
0
#6321724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
(共 28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738077
想請問C怎麼改??
0
0
#5300701

為什麼C是錯的?

0
0
#761070
D有法源嗎? 還是只有南投?
重新評估不是只要填一些資料做測驗就好了嗎?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