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關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事項,下列何者免經受益人會議決議即可為之?
(A)更換基金保管機構
(B)終止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C)更換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D)調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基金保管機構之經理或保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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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18), C(11), D(366), E(0) #3440391
統計: A(26), B(18), C(11), D(366), E(0) #3440391
詳解 (共 4 筆)
#6941675
一、更換基金保管機構。
二、更換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三、終止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四、調增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基金保管機構之經理或保管費用。
五、重大變更基金投資有價證券或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基本方針及範圍。
六、其他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對受益人權益有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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