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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3年 - 113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民政:地方自治概要#122641 | 科目:公職◆地方自治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民政:地方自治概要#122641

年份:113年

科目:公職◆地方自治

12 縣議員如於就職後擔任國立大學之兼任教授,應如何處理?
(A)由內政部通知縣議會解除其議員職務
(B)由內政部通知該國立大學解聘其教授職務
(C)由縣議會通知該國立大學解聘其教授職務
(D)未違法,不構成解除職權之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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