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者,其負責人、經理人及業務員欲從事期貨交易,限於何處開戶買賣?
(A)兼營期貨商
(B)委任期貨商
(C)非委任期貨商
(D)任一期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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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4), B(693), C(38), D(46), E(0) #3440056

詳解 (共 2 筆)

#6434192
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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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商經營期貨交易輔助業務管理規則 第 30 條
期貨交易輔助人之負責人或受雇人從事期貨交易者,除本會另有規定外,限於委任期貨商開戶並不得利用他人名義為之。
前項人員開戶係由期貨商委託期貨交易輔助人代理開戶者,以委託所屬期貨交易輔助人為限。 
期貨交易輔助人及委任期貨商對第一項人員之開戶、委託及相關事項,應依本會或本會指定機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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