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為專門處理商事案件的律師,近來其客戶業績蓬勃發展,紛紛想轉換組織型態以因應公司資本與組
織之需求,甲身為A、B、C、D四間公司之律師,就客戶需求之建議,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A公司為有限公司,想轉換公司型態,甲建議A公司必須取得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後可轉換
為股份有限公司,並應向公司的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
(B)B公司為兩合公司,想轉換公司型態,甲建議B公司取得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同意變更章程,將
該公司變更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C)C公司為家族經營的股份有限公司,想轉換公司型態,甲建議該公司得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
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變更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D)D公司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想轉換為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甲建議D公司得經有代表已發行股
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即可為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5), B(106), C(436), D(122), E(0) #3139844
統計: A(55), B(106), C(436), D(122), E(0) #3139844
詳解 (共 6 筆)
#6128034
有限公司
公司增資,應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但股東雖同意增資,仍無按原出資數比例出資之義務。
有前項但書情形時,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由新股東參加。
公司得經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減資或變更其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
前三項不同意之股東,對章程修正部分,視為同意。
ㅤㅤ
兩合公司
公司因無限責任或有限責任股東全體之退股而解散。但其餘股東得以一致之同意,加入無限責任股東或有限責任股東,繼續經營。
前項有限責任股東全體退股時,無限責任股東在二人以上者,得以一致之同意變更其組織為無限公司。
無限責任股東與有限責任股東,以全體之同意,變更其組織為無限公司時,依前項規定行之。
公司得經股東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變更章程,將其組織變更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前項情形,不同意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聲明退股。
ㅤㅤ
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得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變更為非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前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公司不符合第三百五十六條之一規定時,應變更為非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並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未依前項規定辦理變更登記者,主管機關得依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責令限期改正並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主管機關得依職權命令解散之。
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得經全體股東同意,變更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
全體股東為前項同意後,公司應即向各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
2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