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依行政罰法與學理,下列有關行政罰之敘述,何者正確?
(A)為保護人民基本權利,裁處裁罰性之不利處分應適用法官保留原則
(B)與刑罰概念相同,行政罰須區分教唆犯、幫助犯、間接與共同正犯
(C)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D)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先依刑事法律處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0), B(0), C(13), D(35), E(0) #3563181

詳解 (共 3 筆)

#6880436
依行政罰法與學理,下列有關行政罰之敘述,何者正確?
(A) 為保護人民基本權利,裁處裁罰性之不利處分應適用法官保留原則❌
  1. 所謂「法官保留原則」,是指某些對人民基本權利造成重大限制的處分,必須由獨立、中立的法院(法官)來決定,行政機關不能自行決定。在行政處分中,此原則主要適用於涉及人身自由限制的處分,例如《行政執行法》中的「管收」,就必須由法院裁定。
  2. 然而,絕大多數的行政罰,如罰鍰、勒令歇業、廢止許可證等,並未限制人身自由,因此由行政機關自行裁處即可,無須適用法官保留原則。
  3. 此選項將範圍擴大至所有「裁罰性不利處分」,並不正確。
ㅤㅤ
(B) 與刑罰概念相同,行政罰須區分教唆犯、幫助犯、間接與共同正犯❌
  1. 刑法為了精確歸責,詳細區分了正犯、共犯(教唆犯、幫助犯)等不同角色。然而,《行政罰法》的體系相對簡化,其主要處罰的是直接違反義務的行為人。
  2. 《行政罰法》第14條規定,僅處理「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的行為(即共同正犯),並未如刑法般,有處罰教唆犯、幫助犯的通案性規定。
ㅤㅤ
(C)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依據《行政罰法》第5條立法理由
  1. 依法始得處罰,為民主法治國家基本原則之一對於違反社會性程度輕微之行為,處以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雖較諸對侵害國家、社會法益等科以刑罰之行為情節輕微,惟本質上仍屬對於人民自由或權利之不利處分,其應適用處罰法定主義,仍無不同。
  2. 為使行為人對其行為有所認識,進而擔負其在法律上應有之責任,自應以其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爰予明定。

行政罰法第 4 條 (處罰法定原則)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行為時法律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立法理由

  1. 依法始得處罰,為民主法治國家基本原則之一,對於違反社會性程度輕微之行為,處以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雖較諸對侵害國家、社會法益等科以刑罰之行為情節輕微,惟本質上仍屬對於人民自由或權利之不利處分,其應適用處罰法定主義,仍無不同。
  2. 為使行為人對其行為有所認識,進而擔負其在法律上應有之責任,自應以其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爰予明定。
(D)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先依刑事法律處罰✔️
  1. 此為「刑罰優先原則」。依據《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這表示當一個行為同時構成犯罪和行政違規時,刑事程序應優先進行。行政機關應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2. 只有在刑事部分經檢察官為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或經法院判決無罪、免刑、緩刑等確定後,行政機關才能再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的規定進行裁罰(此即「一行為不二罰」原則的體現)。
2
0
#6720506
1️⃣ 白話文解釋 行政罰:行政機關...
(共 65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6723546
Gpt的詳解真的有時候邏輯不通或解釋怪怪的
C選項是錯在行為時非裁處時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