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依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法》(112.06.21公佈)規定,有關資賦優異學生的安置與輔導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仁愛高中利用暑假舉辦資賦優異學生夏令營,是一種充實制輔導方案
(B)中山國中將校內鑑定出來的 30 位資賦優異學生安置於集中式資優班
(C)成功國小資優資源班為充分運用特殊教育資源,將全年級前十名學生也納入該班
(D)某位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僅能就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之特殊教育服務擇一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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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16), B(40), C(8), D(6), E(0) #3245401
統計: A(716), B(40), C(8), D(6), E(0) #3245401
詳解 (共 4 筆)
#6127206
| 身心障礙 | 資賦優異 | |
| 幼兒園 |
1.分散式資源班。
2.巡迴輔導班。
3.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4.特殊教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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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方案。 |
| 國小 |
1.分散式資源班。
2.巡迴輔導班。
3.特殊教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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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中 | ||
| 高中 |
1.分散式資源班。
2.巡迴輔導班。
3.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4.特殊教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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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專 | 特殊教育方案。 | (無) |
7
1
#6127219
| 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 個別輔導計畫(IGP) | |
| <特教法> | NO.31 | NO.42 |
| <特教法施行細則> | NO.10 | NO.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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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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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前訂定
|
開學前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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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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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學前訂定(開學後一個月內檢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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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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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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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 入學後一個月內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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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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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教育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與支持策略。
三、教育目標與輔導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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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0
#6440437
根據我國《特殊教育法》(112.06.21 公佈)的規定,讓我們逐一分析各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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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仁愛高中利用暑假舉辦資賦優異學生夏令營,是一種充實制輔導方案
- 正確。《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鼓勵為資賦優異學生提供多元的教育服務。**充實制(Enrichment)**是資優教育中常見的一種輔導方式,旨在提供更廣泛、更深入或更複雜的學習內容,以滿足資優生的學習需求。暑期營隊若提供特殊的、高層次的學習內容,正是充實制的一種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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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中山國中將校內鑑定出來的 30 位資賦優異學生安置於集中式資優班
- 可能正確,但不必然是唯一或最佳方式。 《特殊教育法》第28條規定,對於資賦優異學生,學校可以「以特殊教育班、分散式資源班、特殊教育方案或其他教育方式為之」。集中式資優班(即特殊教育班的一種)仍然是合法的安置方式。只要是經過鑑定安置並評估為最適合該學生群體的安置方式,這本身並非不正確。然而,現行法規更強調彈性和個別化,不必然要求所有資優生都集中安置。
-
(C) 成功國小資優資源班為充分運用特殊教育資源,將全年級前十名學生也納入該班
- 不正確。根據《特殊教育法》規定,所有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學生,包括資賦優異學生,都必須經過鑑定及安置程序,確認其符合資賦優異的資格後,才能提供相關的特殊教育服務。單純以「全年級前十名」作為入班標準,而未經過正式的鑑定安置程序,是不符合《特殊教育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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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某位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僅能就身心障礙或資賦優異之特殊教育服務擇一參加
- 不正確。《特殊教育法》第29條明確規定:「對於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兼具之學生,應就其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狀況,提供相關特殊教育服務。」這表示身心障礙兼資賦優異的雙重特殊學生,應同時獲得身心障礙和資賦優異兩方面的特殊教育服務,而非僅能擇一。
綜上所述,唯一正確的敘述是 (A)。
最終答案是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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