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下列特徵何者出現時,最適合應用注重形式的教法(Form-Focused Instruction)?
(A)第一與第二語言明顯不同的特徵
(B)規則常見的特徵
(C)在第二語言不易察覺的特徵
(D)有重要溝通功能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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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2), B(183), C(286), D(42), E(0) #2400688
統計: A(82), B(183), C(286), D(42), E(0) #2400688
詳解 (共 5 筆)
#5221643
注重形式的教學(Form-Focus Instruction)可以幫助學習者提升語法意識(grammar consciousness),以供學習者自我監控。(106年華語文教學考古題-是非題第7題)
所以根據注意到假說(要意識到了才會記起來),C選項不易察覺的特徵就很適合。
A選項一語二語明顯不同>>>明顯就容易記得(有亮點)。
B選項規則常見的特徵>>>常見自然容易記得(一天到晚看到)。
D選項有重要溝通功能的特徵>>>我一開始也覺得是D選項,但重要溝通功能代表常常用到,是常見的用法,或者說,重要溝通功能代表沒它不行,用其他語法點很難替代,那這個語法點老師一定教得很認真,況且沒有替代方法,學生錯得多,就會有印象。相較之下,C選項不易察覺的特徵就更適合了。
個人淺見,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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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73792
請問,可否舉例「第二語言不易察覺的特徵」? 感謝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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