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經教育部公告自114年8月1日起實施,語言障礙分為以下哪四類?(A)構音異常、嗓音異常、語暢異常和語言發展遲緩(B)構音異常、嗓音異常、語暢異常和發展性語言異常(C)語音異常、嗓音異常、語暢異常和發展性語言異常(D)語音異常、嗓音異常、語暢異常和語言發展遲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