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題目二: 民國 100 年 1 月間甲至乙公司任職,其後於民國 102 年 6 月丙與乙公司間約定就甲因 執行職務致生損害於乙時,由丙負賠償責任。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如甲於 101 年間曾因執行職務致生損害於乙,乙得否請求丙賠償該損害?其理由 為何?【1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