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及其施行細則中,風險評估相關名詞解釋如下:
1. 風險評估 (Risk Assessment)
指辨識、分析及評量工作場所或作業可能存在之各項危害與風險的系統性程序,目的是確定風險大小,採取適當控制措施以降低職業安全衛生危害發生的可能性。
2. 風險評估時機
依施行細則規定,應於以下時機進行風險評估:
- 新設計、製造或引進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以及工程設計或施工規劃階段。
- 作業條件、設備、作業方法變更時。
- 建立或修訂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時。
- 其他可能影響職業安全衛生的重大變化或新增風險時。
3. 危害辨識 (Hazard Identification)
指系統性地找出工作場所可能對勞工安全健康造成危害的各項因素,如化學物質、機械設備、作業程序等,用於風險評估的第一步.
4. 風險控制 (Risk Control)
指採取工程、管理或個人防護等措施,依風險大小和可行性降低風險到可接受水準,保障勞工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