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實成果導向
強化計畫執行績效之評核及研提政策性建議,作為各部會策進之依據。
2、提升評核作業之專業性及公開透明
複核作業增加機關參與溝通、專家協助審查機制,以廣納多元意見,具體發揮引導計畫政策推動之效。
3、評核結果獎懲授權機關首長依權責核予
為落實機關自主管理精神,仍由主辦機關及主管部會就各評核指標之管考基準,評與分數等第,提供機關首長辦理獎懲考量,獎懲額度則授權由部會首長依其權責核予。
4、落實評核結果回饋
提供後續辦理計畫審議及預算編列參考,以發揮檢討回饋作用。
資料來源:沈建中、吳美雲、施乃元(2017)。政府績效管理之變革。國土與公共治理季刊,5(3),9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