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制定的決策過程與各階段說明重點如下:
(一)教育政策的問題界定:決定欲透過教育政策解決的教育議題
(二)形成政策計畫:形成教育政策的相關內容及配套措施。
(三)政策合法化:透過相關法定程序使政策取得法令上的依據。
(四)政策執行:由相關教育單位實踐教育政策。
(五)政策評估:針對教育政策執行成效進行影響評估。
資料來源: 艾育 教檢寶典詳解
關於教育政策制定歷程,以下將按照順序、分點書寫,如下:
1. 確認問題:確定欲解決的教育問題,並界定好問題的範圍。
2. 決定設定進程:決定形成計畫、政策合法化、政策執行、政策評估的完成時間、推動方式,以確保計畫將如期完成。
3. 形成政策計畫:由主管機關研擬教育政策的相關計畫內容與配套措施。
4. 政策合法化:透過法定相關程序,使政策取得法律上效力,以強化政策的正當性、合法性。
5. 政策執行:由教育相關單位執行、實踐政策計畫的內容。
6. 政策評估:針對教育政策計畫的實施,進行成效的評估。
我國教育決策應有之程序如下:
一、教育問題檢討與研析:針對影響國計民生或學子成長的重大議題進行深切檢討與系統研析。此階段工作應責成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必要時得委託學術團體、基金會協助辦理。
二、廣納各方意見、規劃最佳方案:社會的多元意見要有充分表達的機會,特別是政策利害相關人(如學生、家長、老師、校長等)的想法,並要做到民主深化,要能真正聽到人民的聲音。徵詢意見時,資訊要透明公開,不可預設立場。
三、小規模試驗:可先選定部分區域進行小規模試驗,檢視規劃方案之可行性。
四、評估並修正方案:依據試驗狀況,評估方案得失,以科學精神修正規劃方案。
五、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成立公正、超然、常設的中央層級教育審議委員會,審議重大教育政策,尋求最大的共識或作成最適切的建議。
六、研擬立法草案:依據確實可行之方案擬訂教育法案。
七、行政院審議立法草案:教育政策牽涉的範圍甚廣,教育部所訂法規草案需經行政院院會審議,依據各部會綜合評估意見進行修正。
八、立法院審議:法規草案再經立法院審議,將各方意見再作一次整合而定案。
九、依據信賴保護原則,逐步推動實施:立法院通過之教育法案經總統公告後施行,但必須逐步推動,並遵守信賴保護原則。
十、監察院追蹤執行成效:教育政策執行成效應由監察院追蹤檢討,檢討報告送立法院及教育部參考,作為修正法案的依據,形成一個具有回饋與校正機制的決策閉迴路系統。
Reference:
臺灣大學公共政策及法律研究中心 http://www.cppl.ntu.edu.tw/file/12Education/Educationproposal.pdf
教育政策制定過程共分五階段。
1問題形成:
以解決教育政策問題為目標,分析政策問題的成因及影響的層面。
2政策形成:
經過縝密的政策規劃過程,分析政策的可行性。
3政策採納:
將政策完成法定程序,取得正當性。藉法令的約束力以保障教育的品質、師生的權益。
4政策執行:
將政策交予相關人員推動與執行。
5政策評估:
檢視政策目標的適當性及成效,提供決策者更充分的資訊以擬定適當的政策方向。
改自顏國樑(2014)
1.問題界定:選擇欲改善的教育議題,評估其問題與影響層面,決定改善目標。
2.形成政策計畫:擬定政策內容與相關配套措施。
3.政策合法化:依照法定程序取得政策的法令依據。
4.政策執行:由相關單位與人員執行與推廣政策。
5.政策評估:評估政策執行效果與影響層面,以作為未來政策制訂的參考。
教育政策制定的決策過程與各階段說明重點如下:
(一)教育政策的問題界定:決定欲透過教育政策解決的教育議題
(二)形成政策計畫:形成教育政策的相關內容及配套措施。
(三)政策合法化:透過相關法定程序使政策取得法令上的依據。
(四)政策執行:由相關教育單位實踐教育政策。
(五)政策評估:針對教育政策執行成效進行影響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