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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宜蘭高商102-2-2 高3賣場實務_商資三#28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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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宜蘭高商102-2-2 高3賣場實務_商資三#28047 |
科目:
賣場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宜蘭高商102-2-2 高3賣場實務_商資三#28047
年份:
102年
科目:
賣場實務
13.店鋪應特別注意財產的安全性或可能之擾名狀況,下列哪一項敘述是不正確?
(A)任何招牌,如可能對公眾構成危險或影響樓宇的結構,主管機關便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條規定發出清拆令
(B)任何棄置的廣告招牌集結構,如證實是危險,主管機關亦可根據《公共安全及市政府條例》第105條規定進行清拆
(C)通風及抽水系統是樓宇內常見的噪音來源,並可能對住客造成滋擾
(D)店內必須符合環保的各項措施設置,回收的垃圾分兩類及不落地的規定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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