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78420
年份:108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16 甲以自己為要保人,其配偶乙為被保險人,投保人壽保險,保險金額為 1,000 萬元,並指定其三子女
丙、丁、戊為受益人,但未指定保險金分配比例。嗣後,丁故意將乙殺害。甲、丙、丁、戊各可請
求多少保險金?
(A)甲 0 元、丙 500 萬元、丁 0 元、戊 500 萬元
(B)甲、丙、戊各得 1,000 萬元的三分之一,丁 0 元
(C)甲 166.67 萬元、丙 333.33 萬元、丁 166.67 萬元、戊 333.33 萬元
(D)甲、丙、丁、戊皆不得請求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A)甲 0 元:非受益人 丙 500...
未解鎖
甲為要保人非受益人,不受保險金分配。丁將...
未解鎖
重點在有無明確表示「受益範圍」而有不同的...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本題也是要轉個好幾圈來一一解題: 甲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