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78420
年份:108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31 甲簽發受款人為乙之本票一張,乙先背書轉讓給丙,但未記載丙為被背書人,其後丙再背書轉讓給
丁,亦未記載丁為被背書人。則該本票背書有無連續?
(A)不連續,因該本票無被背書人
(B)連續,因形式上背書連續無中斷
(C)不連續,因執票人丁應為最後之被背書人
(D)連續,因執票人丁收受本票時並未爭執背書不連續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票據法第37條第一項:「執票人應以背書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答案B,連續,因形式上背書連續無中斷 票...